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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电话:
13508724904
联系人:
马培杰
云南
大理
山东省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添加时间:
2016年10月20日
来源: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ljtsglvshi.com/
山东省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2009年2月11日公布的山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规定,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64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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