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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508724904
联系人:
马培杰
云南
大理
车辆逃逸,怎样作出认定?
添加时间:
2013年12月5日
来源: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ljtsglvshi.com/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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