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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行车司机三警惕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来源: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ljtsglvshi.com/
交通安全专家根据对交通事故发生时辰的研究,发现驾驶员开车时至少有3个“危险时分”值得警惕。
午间时分
上午11时至下午1时,经过上午的劳累,人的大脑神经已趋疲劳,反应灵敏度减弱。加上有的长途车司机急
于赶路,把本该吃饭的时间一拖再拖,有的干脆每天吃早、晚两顿饭,中午腹中空空,手脚疲软,极易出现意外。而午餐后人体内的大量血液作用于胃肠等消化器官,脑部供血相对减少,因此会出现短暂的困倦感和注意力分散。这段时间本是以午睡调整机体的时间,即使无暇午睡,也应坐着打个盹,千万不要开疲劳车。
黄昏时分
据不完全统计,在17时至19时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1/4,因此要小心。黄昏时分,光线由阴转暗,受人眼视网膜细胞暗适应过程的影响,司机容易出现视觉障碍,导致判断失误,措施不当,加上经过一天
的旅途劳累,会出现眼睛发干、头晕目眩、耳鸣、出虚汗等一系列疲倦症状,此时如不停车休息,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另外,行人在行走时由于出现视觉障碍而导致观察不清,躲让过往车辆时,判断不准;加之此时正值下班交通高峰期,人、车争道,违规者多,这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午夜时分
午夜16寸至凌晨3时,万物处于“休眠状态”,驾驶员容易产生道路“空旷”的感觉,往往认为夜黑人稀正好赶路,于是便超速驾驶。常有长途驾驶员把车撞到路边的树上、建筑物上还浑然不觉。而且这段时间人的生理节律处于大脑反应迟钝、血压降低、手足血管神经僵硬、麻痹的状态,由于极度疲劳,心脏功能不好的人不容易诱发心肌梗塞和脑血栓等,这些都潜伏着交通事故的隐患。
(摘自:《机电安全》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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