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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汽车客运安全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18日   来源: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ljtsglvshi.com/


      汽车客运要做到安全、及时、方便、舒适。需要客运工作人员及广大旅客共同努力,认真执行客运规则。
      (1) 车辆客车必须做到技术状况良好,制动、转向、灯光、嘈叭、雨刮器有效,门窗、座位、绳网、苫布、灭火器齐全。载客货车车箱必须加固,并加装链条或绳索,车箱板高于1m,篷杆、篷布、扶梯、照明、联络信号齐全。
      (2) 驾驶员必须持有客车执照、严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行经验桥、渡口、危险地段及加油时,应组织旅客下车;服从车站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关心旅客,态度和蔼;配合乘务员,搞好发行包清点、装卸、检查、交待工作。
      (3) 车站必须方便群众,公布班次、时刻表票价,营运线路图,并及时广播旅客须知及有关规定。要配备候车室、坐椅、时钟、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开水供应及时,要有必要的降温、御寒措施。
      (4) 站务员、乘务员,要统一服装、路徽、佩戴服务证,认真执行站务工作规程、接发车要做到安全、正点;做好安全卫生宣传。严格执行载客限额规定,按定员售票。行运装载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苫盖严密,捆扎牢固。清点、交接要准确、迅速。
      (5) 旅客自觉维持站、车秩序,服从车站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保持清洁,讲究卫生;严禁携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及妨碍他人安全、卫生的物品进站、乘车;乘车时,头、手及身体不得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和开启车门;车内不准吸烟,行车中不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员操作。
      (6) 危险品或禁运物品不得夹入行包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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