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交通资讯
交通知识
事故认定
事故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鉴定

马培杰律师文集交通资讯交通知识事故认定事故案例事故诉讼事故鉴定交通法规酒后驾车事故赔偿交通肇事交通安全事故索赔事故处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508724904
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二级伤残

添加时间:2017年8月2日   来源: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ljtsglvshi.com/
 
  4.2 Ⅱ级伤残
  4.2.1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语;
  c)双眼盲目5级;
  d)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双眼盲目5级;
  d)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