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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救治伤员的基本原则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4日   来源: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ljtsglvshi.com/


1. 遇到交通事故伤时,保持镇静,不要惊惶失措,注意保护肇事现场。
  2. 积极抢救伤员,同时报告交警及呼叫急救中心。
  3. 如现场无人,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示帮助或联络,不要单独留下伤员无人照管。
  4. 不要给伤员喝任何饮料或进食。
  5. 根据伤情对病员分类抢救,抢救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6. 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脏停止的伤员,立即开通气道,即头后仰位,托起下凳颌,使呼吸畅通,同时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7. 对大出血者,止血包扎;骨折者,初步包扎固定;开放性气胸者,密封包扎;张力性气胸伴呼吸困难者,条件许可则在第二肋间与锁骨中线交叉点穿刺排气。
  8. 昏迷者多为颅脑外伤所致,要严密观察血压、脉搏、呼吸、瞳孔变化;休克多由出血、骨折、内脏损伤及剧痛所致,这类损伤应及时处理,速送医院治疗。
  9. 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将伤员转运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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