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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23日   来源: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ljtsglvshi.com/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 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 责任认定;
(三)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 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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